|
当外派人员在美国领事馆办理好L-1签证并到美国半年以后就可以给配偶、子女提出L-2的签证申请,因为美国讲究的是人道,他们会认为夫妻或一个家庭长期分离是不道德的,
所以当您离开家人一段时间后,再申请他们进入美国,是比较适合美国的人道主义精神的,拒签的可能性就大大的降低了,移民官会让您的家属出具您进入美国的I94卡复印件,证明您何时到的美国。
家属申请L-2签证时,须提交以下材料:
①能够证明主申请人(L-1签证)情况的文件:您的签证复印件、您的L-1移民局批准书复印件、护照的复印件、I-20,DS-2019或I-797表及您的名片等资料。
②户口本、结婚证书原件、证明家庭关系的照片、出生证明原件和任何其它在出生时的原件材料,独生子女证,接种疫苗和健康证明。
③主要的签证申请人要有足够的有效资金来赡养相关亲属的证明,家庭成员在美国期间不会成为美国政府的经济负担,或有非法工作的记录。 |